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的建设纠纷起诉状应该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工程姓名、性别、设计诉状年龄、合同职业等;原告的建设纠纷诉讼请求以及其依据的案件事实、理由;证据及证据来源等。工程
一、设计诉状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的合同起诉状怎么写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状应载明以下内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建设纠纷年龄、工程民族、设计诉状职业、合同工作单位、建设纠纷住所、工程联系方式,设计诉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建筑工程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在线提醒您,工程合同生效条件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具体如下:
1.主体合格,也就是双方当事人都需要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
2.意思表示要真实,也就是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应该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内容合法,在合同中约定的一些内容需要是合理合法的,否则合同将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违约责任如何确定
民法典规定,如果建设施工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